仲裁知识 | 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要点
发布时间:2022-04-29 阅读量:4219
一、去哪里申请执行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29条规定: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,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。
仲裁裁决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,而且要向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,或者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。
二、申请执行的期间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46条规定: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。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、中断,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、中断的规定。
前款规定的期间,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,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,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。
温馨提示:不是随时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,注意不要超期;如果裁决书的裁决有提到履行期间,也要等到履行期间届满才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。
三、执行的程序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47条规定: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,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,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