茂名仲裁委员会
通知公告
茂名仲裁委员会关于遴选鉴定机构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5-08-18  阅读量:194

为提高仲裁案件鉴定工作效率和质量,规范专业机构的委托及管理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《茂名仲裁委员会委托鉴定工作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茂名仲裁委员会根据报名与审查情况,遵循公平、公正和择优的原则,拟新增下列鉴定机构入册入册期限为一年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25818日至2025年825日。

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本会提出。


联系人:李秘书。

联系电话:0668-3233123;18998553806。

邮箱:MMZCLAB@163.com。

地址: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站前大道16号大院1号楼瑞派工程大厦第18层。

附件:《茂名仲裁委员会关于遴选鉴定机构的名单》 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茂名仲裁委员会

2025年8月18日


附件

茂名仲裁委员会关于遴选鉴定机构的名单

(排名不分先后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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