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组织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印发<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〉的通知》(司发〔2022〕1号)关于“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,初任法官、检察官、仲裁员(法律类),申请律师、公证员执业,应当参加职前培训,培训合格方可准予从事相关法律职业”等相关规定,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,提高仲裁员业务素质,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,推动仲裁工作更好发展,茂名仲裁委员会拟采取线上+线下的方式,举办仲裁员培训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主题
仲裁思维(仲裁程序及裁决书)
二、主讲人
沈四宝(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、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、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、最高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)
沈四宝先生自1983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、博导和院长,自2008年起分别在上海大学法学院和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、博导和院长。作为国内公司法、商法、投资法领域的专家,参加了中国三资企业法、公司法、对外贸易法和仲裁法的起草及修订工作。现担任教育部社会委员会委员、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、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、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主席、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、中国贸促会商事调解中心副主席等职。曾以代理人、仲裁员或法律专家的身份,分别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、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、ICC巴黎总部、ICC香港办公室、斯德哥尔摩仲裁院、英国伦敦GAFTA仲裁委员会、日本商事仲裁协会(JCAA)、韩国国际仲裁院等十几个仲裁机构参加了数十个商事仲裁案件,在境内外商事仲裁界具有重大影响。
三、培训时间和地点
时间:2024年11月24日上午9:00-12:00(星期日)
线下培训地点:广东省茂名市内(具体地点另行通知)
线上培训地点:线上平台(具体平台及登陆方式另行通知)
四、培训对象
茂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五、培训方式
本次培训采取线上+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,茂名市内仲裁员需参加线下集中培训。
六、报名方式
确定参加培训的仲裁员请于2024年11月8日18:00前,以下列方式之一反馈参加培训信息:
(一)微信扫二维码报名:
(二)邮箱报名:发送《茂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培训报名回执》至电子邮箱MMACFZB@126.com进行报名。
七、其他事项
(一)参加线下培训的仲裁员需提前15分钟到会场进行签到;参加线上培训的仲裁员需提前10分钟扫码登录直播平台,并进行在线签到(本次培训均记录学习时长,参加完成培训课程,本会将发放培训证书,请报名人员按时参加)。
(二)线下培训的仲裁员食宿费、交通费等自理。
(三)本次培训情况将计入仲裁员培训考核,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,请各位仲裁员务必高度重视,全程参与培训。
(四)如有特殊情况,请提前3日请假,并告知具体事由。